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20年6月30日
为全面准确贯彻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决定,对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将《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中“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团队格证)要求的岗位。”补充变更为: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团队格证)要求的岗位。
即允许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补充报考。所涉岗位见本公告附件。
二、补充措施
符合本补充公告调整后资格条件以及原公告其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补充报名。
(一)补充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0: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01/(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已通过审核缴费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或改报。与《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以及上述公告的补充公告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1: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11:3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6: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其它仍依据原公告。特此补充公告。
附件:
1.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补充公告)
2.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补充公告)
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